“因我的工作失责,致使国家蒙受损失,同志们要以我为戒,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日前,衢州市衢江区发改局一级主任科员田大樟对自己的违纪过程反思道。
2014年7月,衢江区粮食局下属国有企业区粮食收储公司实施粮食应急中心工程。某公司以1086万余元价格中标。为此,衢江区成立项目领导小组,时任区粮食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田大樟任项目领导小组副组长、项目实施小组组长,直接负责工程政策处理、协调对接、施工监管、工程款审核拨付等工作。
然而田大樟认为,该项目业主是下属国有企业,自己只是挂名而已,因此并没有把新职务当回事。上任后,他没有认真学习相关业务知识,没有熟悉项目管理程序,甚至很少到施工一线实地监管。
工程开工后,因施工现场地质基础薄弱、施工材料不符合建设要求等原因,设计单位提出设计变更。按照规定,设计变更需经过评审单位评审,提交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田大樟并没有及时牵头落实设计变更涉及的行政监管相关审批手续,而是简单听取下属工作人员的汇报后,便同意施工单位按照变更后的设计施工。
这随口的一句答应,给工程项目的推进埋下了隐患。次年8月工程竣工,结算价超过了中标价的10%,加上此前项目设计变更没有履行规范程序,无法通过结算审计,剩余工程款不能拨付。
即便如此,田大樟仍未予以重视。2016年1月,中标公司向区粮食收储公司提出结算申请,田大樟将申请书束之高阁,没有采取实质行为完成结算审批,也没有对申请书提出异议。2020年7月,衢州仲裁委员会裁决区粮食收储公司支付剩余工程款,并支付逾期违约金。
2021年10月,在衢江区涉粮问题专项巡察中,巡察组发现了该问题线索。随后,区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对田大樟立案审查。
“为什么没落实设计变更的相关手续?”田大樟说:“我不太懂,没想到会这样”。当被问及“为什么没在约定结算期内完成结算审批或对竣工结算申请书提出异议”时,田大樟的回答更是“直截了当”:“审计过不了,我也没办法。”
挂帅不履责,必定被问责。2021年12月,田大樟因责任意识缺失、违反工作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员受到相应问责处理。衢江区后续结合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对工程项目建设领域的责任缺失问题进行再复盘、再核查,在全区开展“六治六提六创”作风建设行动,大力整治“庸、懒、散、慢、推、拖”等问题。
衢江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姜赟:
实实在在扛起肩上责,认认真真做好手头事,这本该是觉悟担当所在。本案中,身为项目实施小组组长的田大樟只挂帅、不履责,不仅给国家造成了损失,同时也反映出当前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存在“占着位子不干事、不把责任当回事”的问题。履职为民,岂能马虎?党员领导干部应引以为戒,多做知责明责、守责尽责的实在事,杜绝“不太懂”“没想到”“没办法”等糊涂话。我们将持续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坚决向不作为不担当行为亮剑。(作者 颜新文 付文彪 宋哲源)
“一个‘贪’字,让我付出了巨大的代价,不仅让自己失去了一份收入较好也相对稳定的好工作,还将承受牢狱之灾,使得家人悲伤落泪……”一想到原本幸福美满的家庭,杭州市临安区经济适用住房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开发部原职员吴华军不禁忏悔落泪。
深信“按劳取酬” 借机敛财心生“致富梦”
1997年7月,中专毕业的吴华军踏入建筑行业,成为建筑工程公司的一名职员。年轻时的吴华军也曾是一个有作为的热血青年,不怕苦不怕累,加班加点完成各项工作任务,逐渐得到单位领导的赏识,在公司的培养和个人的努力下逐步获得职务的晋升。
“我一直以来的理念就是付出就有回报,工作也应该是这样,多做一些就可以多赚一些。”吴华军将“按劳取酬”“多劳多得”作为自己工作的准则,这也是诱使他走上歧途的思想根源。一边是家庭生活的经济压力,一边是工程老板们的有意接近,随着手中权力的加大,吴华军开始产生“想过安逸生活”的享乐心理,“希望找到一条轻松赚钱的路子”的想法让他的思想防线很快 “破防失守”。
“在工程招投标上,无论是自己公司的项目,还是其他公司的项目,只要有人来找我帮忙,我都会答应下来,并且利用自己的职权和资源去操办事情。一旦事情办成,不管他们用何种方式送给自己好处费,自己都会想办法收取下来……”敛财之心一旦有了苗头,歪风邪气便会争相涌入。逢年过节时,对曾经帮过的人送来的礼金礼卡、名贵烟酒等财物,吴华军基本来者不拒,悉数收下用于补贴家庭开支和投资创业。
利用手中权力“按劳取酬”“变相套现”,在一次次觥筹交错中,一笔笔的好处费和感谢费收取,吴华军逐渐迷失了方向,离曾经那个满腔热血踏实工作的青年渐行渐远。
错打“如意算盘” 巧用人脉做起“生意经”
从项目招投标工作启动,制作招投标材料,与招投标代理公司对接,编制招投标文件,确定评分办法,直至开评标会议结束,吴华军全程参与,多年的招标工作下来,吴华军跟招投标代理公司以及不少评标专家形成了关系资源网。这让他看到了“商机”,打起了自己的“生意经”。
2019年下半年,某装饰公司负责人陈某为中标一大型装饰工程项目,请托吴华军在该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进行关照,吴华军便向相关评标专家打招呼帮助陈某中标,并收受陈某所送好处费15万元。2021年上半年,某服饰公司负责人鲁某为中标一个服饰采购项目,请托吴华军向代理该服饰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公司负责人马某打招呼。马某考虑到吴华军的身份和职权,便予以答应,后鲁某的公司顺利中标该服装采购项目,并送给吴华军1万元现金和一个价值13183元的黄金制品表示感谢,吴华军均予以收受。
“只要有人在招投标上请我帮忙,不管是找代理公司帮忙也好,还是找评标专家打招呼也罢,我都有自己的资源能够帮助他人。”就这样,在贪欲的驱使下,吴华军的思想防线彻底坍塌,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斡旋在所谓的资源网中,为他人谋取利益,频频收受好处。
除了直接收受好处,2014年至2018年期间,吴华军还曾将其本人的工程师证和造价员证挂靠在服务管理对象的建设公司,从中获取每年3000元的报酬,共计违规兼职取酬15000元。
法纪意识淡薄 罔顾警告深陷泥潭
因吴华军负责公司的招投标业务,与某招标代理公司负责人褚某逐渐熟识,2016年至2018年上半年期间,吴华军多次在节假日期间收受褚某所送礼金总计3.1万元。2020年9月,吴华军因此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单位撤职处分。
受到处分后的吴华军本应痛改前非、廉洁自律,但他却没有因此敲响警钟,及时止住贪念,而是心存侥幸,以为处分过后就“平安落地”,依旧我行我素,继续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帮助他人中标,收受他人所送的财物,不收敛、不收手。
2023年3月,杭州市临安区纪委监委对吴华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经查,2011年至2023年期间,吴华军利用其担任临安区(市)经济适用住房开发有限公司造价部预决算主管、副经理、经理、投资开发部经理、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便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94万余元,并在项目招投标、工程承接管理、建材供应、工程款预决算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2023年8月,吴华军因犯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扣押在案的赃款、赃物均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当你自由时,你会觉得它无处不在,唾手可得,但只有当你真正失去自由时,你才会感受到它的珍贵,才会去珍惜它、爱护它……”深陷囹圄的吴华军懊悔不已,曾经的评标专家,最终被自己的贪欲“废标”,失去了自由。
(杭州市临安区纪委监委)
2022年1月至2023年1月,缙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直属中队中队长马某某、协管员施某某未落实巡察整改要求,从犬类管理服务项目外包公司处领取捕犬补贴共计4.22万元,违反政治纪律。2023年8月,马某某、施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020年9月,县委巡察发现缙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16年至2020年期间违规发放捕犬补贴共计8.33万元(100元/只),要求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整改。2021年9月,缙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与缙云县某拆迁有限公司签订《2021年度犬类管理服务项目》合同,将犬类管理服务项目外包。
缙云县某拆迁有限公司在履约过程中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直属中队沟通协商捕犬事宜,对接后捕犬工作未按合同规定履行。该公司只是负责犬只寄养和无主犬只无害化处理等工作,捕捉流浪犬工作仍由直属中队负责。直属中队机动组负责人施某某与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麻某某约定,抓捕流浪犬按照100元/只的标准将补贴支付给直属中队。2022年1月、4月、7月、2023年1月,麻某某通过转账的方式4次向施某某支付流浪犬抓捕补贴9500元、7000元、11100元、14600元,共计42200元。
直属中队中队长马某某交代施某某,按照50元/只的标准预留相应的钱款存在直属中队,用于团建活动等,剩余50元/只的钱款分配给抓捕流浪犬的队员。预留的50元/只费用共21100元一直留存于施某某个人账户。
2023年5月,根据县委巡察组提供的问题线索,缙云县纪委监委对施某某有关问题进行立案审查。同年8月,因违反政治纪律,马某某、施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违纪党员反省
马某某:我身为直属中队的主要负责人,不但没有履行好应有的“第一责任人”职责,反而默许和授意下属截留部分捕犬补贴,带头违纪,太不应该了!今后,我一定吸取教训,坚决守好纪法底线。
施某某:我身为直属中队机动组负责人,纪法意识淡薄、底线思维不强,明知领取捕犬补贴是违规行为,却心存侥幸,甚至销毁发放记录,铸成大错。我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感到很后悔,愿意接受组织的处理。
执纪者说
马某某、施某某2人变相落实巡察整改要求、违规发放捕犬补贴的行为,看似是调动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实则是明知故犯、谋取私利,暴露出部分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淡薄。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自我约束能力,克服侥幸心理,做到依法履职、谨慎用权。
(缙云县纪委监委)